瑣事發生口角竟將好友打重傷
  白沙一男子獲刑五年七個月並賠償10萬餘元
  □記者 劉江浩 通訊員 康忠強
  本報訊 梁某與劉某同是白沙某農場職工,兩人以前是很好的朋友。兩人因瑣事發生口角而打架,梁某竟將劉某打致重傷。
  今年年初的一天,梁某、劉某及範某等3人坐車到白沙縣城,梁某和劉某因瑣事發生口角。當天下午,3人乘車返回農場。在車上,梁某與劉某衝突升級,梁某強行要求停車,要和劉某“決鬥”。兩人下車後就扭打在一起,梁某把劉某摁倒在地,並抓住劉某雙腳,使勁彎曲其腿部壓在腹部上,直至劉某雙腿嚴重受傷不能動彈。
  經鑒定,劉某脊椎損傷,屬於重傷。白沙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,梁某已構成故意傷害罪,故依法判其有期徒刑五年七個月,並賠償劉某醫療費、護理費、誤工費等共計人民幣105134元。  (原標題:瑣事發生口角竟將好友打重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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